标识符的命名规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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Jihongchang讨论 | 贡献2022年10月26日 (三) 11:36的版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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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C语言中,为变量、函数和结构体等起的名称为标识符。

C语言中标识符命名规则:

  1. 由下划线“_”,应为字母(A-Z,a-z)和数字(0-9)构成,标识符的首字符必须是英文字母或者是下划线'_',首字符不能是数字。
  2. 标识符命名应尽可能做到“见名知意”。
  3. 不能把C语言的关键字作为用户标识符。
  4. 标识符长度是由编译系统决定的,一般的限制为8字符(8字符长度限制是C89标准,C99标准容许长度任意)。
  5. 标识符对大小写敏感,即严格区分大小写。